為鼓勵優秀新生加入北醫大的行列,北醫大提供多項優渥的獎勵學金,培育研究人才,訂定《臺北醫學大學研究生獎勵學金實施要點》,讓有志從事醫學研究的學子無後顧之憂。
項目 | 對象 | 申請資格 | 頒發獎勵 |
博士生入學優異 獎學金 |
博一、博二生 | 1. 考取本校博士班或博士學位學程,且同時以正取生錄取臺灣大學、陽明大學、成功大學、交通大學、清華大學五所國立大學相關領域之系所博士班或博士學位學程,及國防醫學院與中央研究院、國家衛生研究院合辦之博士學位學程資格者。 2. 通過本校申請逕修博士學位之研究生。 3. 本校「醫師科學家」之修業者;醫師科學家資格請參考「臺北醫學大學培育醫師科學家修業辦法」。 4. 五年內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(含equal contribution)發表SCI、SSCI、EI或A&HCI論文者、以第二作者發表ImpactFactor≧10之SCI或SSCI論文、或其他相當於前述傑出表現者。 |
每人每學期 獎學金新臺幣5萬元, 獎勵2學年 (合計新臺幣20萬元) |
博士生全時研究生 勵學金 |
博一、 博二全時 研究生 |
全時研究生定義為投入研究的時間為週一至週五白天,及週六上午;於每學期開學後兩週內提出申請。 | 每人每月核發 勵學金新臺幣3萬元, 獎勵2學年。 (合計新臺幣6萬元) |
碩士生入學優異 獎學金 |
碩一、碩二生 | 1.本校大學畢業生考取本校碩士班或碩士學位學程,且學業成績總平均為班級畢業排名前百分之三十。 2.考取本校碩士班或碩士學位學程,且同時以正取生錄取臺灣大學、陽明大學、成功大學、交通大學、清華大學五所國立大學相關領域之研究所。 3. 考取本校管理學院及人文社會科學院碩士班或碩士學位學程,且同時以正取生錄取依最新公告QS或THE世界大學排名優於本校之學校。 4. 本校「學碩一貫修讀學士及碩士學位」之修業者。 5. 本校「醫師科學家」之修業者;醫師科學家資格請參考「臺北醫學大學培育醫師科學家修業辦法」。 6. 五年內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(含equal contribution)發表SCI、SSCI、EI或A&HCI論文、以第二作者發表ImpactFactor≧10之SCI或SSCI論文、或以其他相當於前述傑出表現者。 7.五年內曾獲科技部大專學生研究計畫 |
每人每學期獎學金新臺幣5萬元,獎勵2學年(合計新臺幣20萬元)。惟符合「學碩一貫修讀學士及碩士學位」之修業者,核發給碩一生,獎勵1學年。 (合計新臺幣10萬元) |
碩士生全時研究生 勵學金 |
碩一、 碩二全時 研究生 |
全時研究生定義為投入研究的時間為週一至週五白天, 及週六上午;於每學期開學後兩週內提出申請。 |
以當年度研究生獎勵學金總經費餘額依碩一、碩二全時研究生人數進行分配。 |
專任研究助理 入學優異獎學金 |
本校專任 研究助理, 專任滿一年 |
考取本校碩、博士班或碩、博士學位學程,且為本校專任研究助理,當年度開學日前服務年資連續滿一年(含)以上者。 | 每人每案獎勵 獎學金新臺幣5萬元。 |
更多詳情請至本校學生事務處→課外活動指導組網頁查詢「臺北醫學大學研究生獎勵學金實施要點」,以入學時公告為準
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博士生研究獎學金
一、申請資格︰已於113年註冊入學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之博士班一年級新生
二、請領資格︰申請人所送文件,經專業學術審查獲得通過,國科會將函發核定函即代表申請人獲得獎勵資格。
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請領本獎學金:
(一)於公私立機構從事專職全時之有給職工作或以在職生身分報考者。
(二)以香港、澳門及大陸地區學生身分入學者。
(三)錄取後辧理休學、保留入學資格或未完成註冊者。
(四)已支領同屬政府部門獎學金性質經費者。
三、獎勵金額:每名受獎博士生每月核給獎學金4萬元,自博士班一年級起獎勵3年,溯自113年9月1日起撥付;於3年內畢業者,獎勵至畢業當月止。獎勵金額由國科會全額負擔。
國科會諮詢方式:
(一)試辦方案諮詢專線:電話:(02)2737-8136;電郵:2023nstcgrf@nstc.gov.tw。
(二)系統操作諮詢專線:(02)2737-7590、(02)2737-7591、(02)2737-7592。
備註:
依據「臺北醫學大學研究生獎勵學金實施要點」受獎限制:受獎人同時依「
外國學生獎勵學金,依「臺北醫學大學碩、
若有申請政府相關獎學金,請洽受理相關單位,以免影響受獎資格